搜索

资讯详情

返回
首部储能强制性国标今日实施!15家企业已通过测评
2025年08月01日
阅读(7)
类型:市场动态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中国储能领域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240-2024《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于今日(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CESI)牵头并组织起草,于2024年7月24日正式发布。
GB 44240是目前行业公认最高规格的储能安全性国标,首次将储能锂电池安全要求从“推荐性”升级为“强制性”涵盖电芯振动、加速冲击、浅刺、强制放电等23项严苛测试。

该标准适用于储能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其中储能系统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中央应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固定式发动机启动光伏系统大容量储能等场景。

据悉,与现行的标准相比,GB 44240是储能领域首部强制性国标,具有准入门槛的法律约束力。其测试条款更聚焦于产品的安全特性,吸纳综合了IEC、UL、UN等多项国际储能标准的关键测试项目,测试对象包括电芯和电池系统,针对电池零部件选项亦有要求。

从测试内容上来看,GB 44240在电芯层级新增了振动、加速冲击、浅刺、强制放电等测试项目,同时加严了部分安全测试项目。以过充为例,GB 44240在传统基础上增加了恒压过充1h的要求,总过充时长显著增加(充入能量及安全风险与过充时长呈正相关)。并且GB44240的测试覆盖范围更全面,具备对电池性能、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可靠性等多维度能力的考察,设定了从电池的设计与制造、运输与安装,到运维及回收的等全链条安全“硬门槛”。 

标准还详细介绍了储能电池或电池组测试充放电程序,为制造商企业开展试验提供标准参考。

4.5.1测试用充电程序:

电池或电池组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充电:

a) 制造商规定的方法;

b) 以 0.2It 充电,当电池或电池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Ucl)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 0.02It,停止充电。

在充电前电池或电池组先按照 4.5.2 规定的方法进行放电,并静置 10 min,大型电池或电池组静置30 min。

除非另有规定,优先推荐采用方法 a),当不可获得方法 a)的信息时,采用方法 b)。

4.5.2 测试用放电程序

电池或电池组以 0.2It 进行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Ude)。

对于不能在 0.2It 下恒流放电的电池组,准许在制造商规定电流下进行放电。

电池加热不起火、不爆炸

试验环境温度为 22 ℃±5 ℃,相对湿度为 15%~90%,大气压力为 86 kPa~106 kPa。

B.2.使用平面状或者棒状加热装置,并且其表面应覆盖陶瓷金属或绝缘层。完成试验对象与加热装置的装配,加热装置与电池应直接接触,加热装置的尺寸规格应不大于试验对象的被加热面安装温度监测器,监测点温度传感器布置在远离热传导的一侧,即安装在加热装置的对侧温度数据的采样间隔应小于 1 s,准确度要求为±2 ℃,温度传感器尖端的直径应小于 1 mm。

B.2.将试验对象充满电后,立刻启动加热装置,并以其最大功率对试验对象进行持续加热,当发生热失控或者 B.2.2 定义的监测点温度达到 300 ℃ 时,停止触发,关闭加热装置

B.2.热失控试验判定条件如下

a) 试验对象产生电压降,且下降值超过初始电压的25%;

b) 监测点温度达到电池厂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c) 监测点的温升速率dT/dt≥1 ℃/s,且持续3 s以上

当 a)和 c)或者 b)和 c)发生时,判定发生热失控

B.2.加热过程中及加热结束 1 h 内,如果发生起火爆炸现象,则试验终止

过充电1.5倍,应不起火、不爆炸

将电池按照 4.5.1 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充电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a) 充电至1.5倍的充电限制电压后持续恒压充电1 h。

b) 总充电时间达到1.5 h。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注:如果使用电池并联块或模块代替电池进行此试验,试验参数根据电池并联块或模块中电池串并联关系加倍,串联增压,并联增流

浅刺不起火、不爆炸

将电池按照 4.5.1 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用 Φ 5 mm 的耐高温钢针如钨钢, 针尖的圆锥角为45°),以 0.1 mm/s 的速度,从垂直于电池极板的方向刺入电池 10 mm 深度或电池厚的 30%,取较大值,刺入位置宜靠近所刺面的几何中心,钢针停留在电池中,观察 1 h。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刺入电池深度为实际刺入深度减去电池外壳厚度后的深度,对于电池外壳厚度小于或等于10 mm 的,按 10 mm 计入

首批15家企业21款产品通过强标
为进一步帮助相关企业提前了解标准具体要求,助力其产品提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依托承担的“绿色电池评价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绿色电池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据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GB 44240—2024开展检测。
2025年4月12日,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通过线上平台联合发布了首批通过GB 44240—2024《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检测的15家企业21款产品名单

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240—2024《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测评通过名单如下: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款)

2.安徽利维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湖南德赛电池有限公司(3款)

4.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款)

5.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2款)

6.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款)

7.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8.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9.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11.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

13.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青岛力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