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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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产业观察
增量现货交易定位为送端电网弃水、弃风、弃光电能的日前和日内现货交易。当送端电网发电侧、负荷侧调节资源已经全部用尽,各类外送计划和交易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如果可再生能源仍有富余发电能力,产生的弃水、弃风、齐光电量可以参加增量现货交易。
日前现货交易仅在工作日开市,每个工作日组织日96个时段的日前交易;日内现货交易每日开市,全天按照0:15-4:00、4:15-8:00、8:15-12:00、12:15-16:00、16:15-20:00、20:15-24:00六个交易段组织。
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是10元/兆瓦,电力的最小单位是1兆瓦。
2016年11月01日
2016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