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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 改革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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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产业观察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目前已开展18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在蒙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4个省级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7年在西藏电网,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